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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1-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云法〔201435

 

 

云和县人民法院关于集中开展作风建设

专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院党总支:

为充分发挥教育在纪律作风和廉洁司法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的纪律作风观念和反腐倡廉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按照省高院的部署和市中院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4 11 月在我院集中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月活动。为保障活动顺利进行,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精神要求,进一步营造“遵章守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触及干警思想灵魂的集中专题教育月活动,促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深入持续开展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廉洁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升优良作风养成和职业道德素养,切实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维护法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

二、内容安排

此次专题教育月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111-14日):召开作风廉洁教育大会。

由院长钱海亮作纪律作风和廉洁司法教育讲话,纪检组长崔岳雄宣读相关文件并通报我省三起违纪案例。让全院干警深刻领会此次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增强接受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第二阶段(1115-20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围绕“正风肃纪、廉洁自律”这个主题,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切实做到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必谈,部门负责人与部门成员必谈,谈话既可以面对面的谈,也可以通过其他方便的方式进行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分析提醒。

第三阶段(1121-30日):组织主题讨论活动。结合本院实际,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齐奇院长在全省法院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浙江法官业外行为指引》、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纠治“四风”突出问题的通知》,并围绕我省三起违纪案例,结合对本院、本部门、本人的警示,开展讨论。讨论要求每个人都要有发言,谈思想、谈认识、谈教训、表态度。讨论内容必须要有书面记录。

三、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专题教育月活动,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下进行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教育意义。全院干警必须高度重视,将思想统一到转作风、提素质、树形象上来,将认识提升到事关队伍形象、事关公正司法、事关依法治国的高度上来。

2.突出重点,提高实效。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提高抓好此次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全员参与、不留死角。紧密结合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统筹安排,合力推进。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好当前的各项工作,突出重点,以专题教育月活动掀起学习十八届四中全面精神热潮相结合,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司法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互相促进,共同推进。

 

 

 

 

 

 

 

 

 

 

 

 

 

 

云和县人民法院

201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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