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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组成员的通知
时间:2018-05-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关于调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组成员的通知

本院各内设机构(审判团队)

因人事变动,决定调整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组组成人员,现将成员和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组成人员:

固定审判长:胡旭芬

人民陪审员:张宇明、王柳娟、蓝丽玫、柳伟秋、张洁

二、职责分工:

(一)由审判员胡旭芬担任审判长与随机挑选的两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或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

    (二)开庭审理前,认真查阅卷宗,参与社会调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一贯表现,并对调查情况严格保密。

    (三)参与法庭审理,进行心理辅导、法庭教育。

    (四)对依法予以犯罪记录封存的案件,告知未成年罪犯,有权拒绝向其他任何部门、个人陈述前科报告义务。

(五)判决生效后,对未成年罪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考察,了解改造情况,协助做好帮教工作。

 

   云和县人民法院 

201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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