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2016〕21号
关于杨翔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任命:
杨翔同志任云和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法警;
云和县人民法院
2016年5月3日
主送:市中院、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检察、公安、司法
云和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