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人员奔赴100多公里,专程为一交通肇事被害人办理委托及司法救助手续。12月3日一早,深受感动的救助对象家属,特意从温州泰顺的老家送来了写有“资金援助解民忧公平正义促和谐”的锦旗表示感谢。
2011年1月,季某一家6人与张某驾驶的机动车在云和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中季某的丈夫彭某当场死亡,季某重伤成植物人、二级伤残,其余随行家属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而张某也因严重违犯交通规则造成死亡后果,被判入刑一年零四个月,赔偿季某等人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因张某不自动履行县院的生效判决,于是季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查明被执行人离异,虽刑满释放,但有一10岁女儿及父母需扶养,且无固定生活来源,生活十分困难。在此后的调查中也未发现张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另一边,申请人季某每月需上万元的医疗费维持生命,而其损失经保险公司赔付后仍有80余万元无法得到赔偿。
面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双方家庭均困难的情况,为能有效缓解双方矛盾,尽力解决申请执行一方实际困难,且考虑到申请人季某因病重行动不便及家庭经济现状难以承受异地办理案件相关手续的困境,云和法院执行局局长及执行案件承办法官等一行4人亲自赶到了100多公里外的温州泰顺为申请人办理委托及司法救助手续。两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虽然远远无法弥补受害者所受的创伤,却让季某一家人在经历了伤痛之后,看到了一缕希望的阳光,感受到来自司法的温暖。
据了解,今年以来,云和法院共向6位当事人发放了10.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司法救助暖民心,不仅有效地缓解了“执行难”的问题,也让广大特困群体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