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玳瑁烫死鱼缸中 主人起诉索赔近百万
时间:2013-05-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只重达35公斤、约1000年寿龄的玳瑁准备到北京参加展览,主人为其定制了一个鱼缸。不料却因鱼缸加热设备出现问题,千年玳瑁因水温过高死亡。玳瑁的主人遂将鱼缸的提供商告上法庭,要求解除鱼缸的买卖合同,返还价款1万9千元,并赔偿经济损失98万元。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原告赵先生在广西从事海鲜生意,在做生意的过程中,得到一只千年玳瑁。赵先生十分珍惜,精心地饲养。赵先生诉称:他饲养的玳瑁重达35公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玳瑁十分罕见稀少,赵先生和北京的朋友尤某计划在北京进行展示。赵先生便委托朋友购买一个适合玳瑁短期生活的鱼缸,以备展览展示用。2012年3月,朋友尤某从被告王先生处定制了一个柜式鱼缸,并安装在自己家中。安装后,因鱼缸漏水,王先生运来备用鱼缸,临时圈养玳瑁。谁知当晚,因加热控制设备脱落,导致加热棒一直工作。玳瑁因水温过高死亡,赵先生遂要求解除双方买卖合同,王先生返还鱼缸价款1万9千元,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98万元。
被告王先生辩称,自己并没有和原告赵先生签订过买卖合同,与原告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因此原告起诉被告,主体不适格。与自己签订鱼缸买卖合同的是赵先生的朋友尤某,而非赵先生。并且,合同中约定的鱼缸已经交付,货款也已结清。尤某在与自己签订合同时,并没有向自己披露过是受他人之托,因此,王先生认为自己与原告赵先生不存在合同关系,请求法院驳回赵先生的起诉。
法庭上,尤某作为赵先生的证人出庭作证。今年40岁的尤某称,去年年初,朋友赵先生跟自己商量想把观赏鱼玳瑁弄到北京开拓市场,委托自己订制鱼缸。3月份,自己就去了北七家建材城,向做鱼缸的被告王先生订制了一个2米长、1米9宽的鱼缸,花了1.9万元。结果没几天,水箱就开始漏电了,一次试水温自己还被电着了。给被告电话后,被告来修理,可过了几天又开始漏电了。3月30日,水族箱修好了,玳瑁也从广西运来北京了,却又发现水箱左下角漏水。尤某见状十分着急,被告王先生便答应先提供一个备用鱼缸,并把加热设备和水温调节设备用绷带绷好,将玳瑁放进备用鱼缸。没想到3月31日凌晨,鱼缸里的水煮开了,玳瑁因水温过高死亡。
对此,被告称对证人部分证言有异议,称加热棒不是自己的,玳瑁也不是自己放进备用鱼缸中的。被告自己也是接到玳瑁死亡的消息后才赶到尤某家的。到现场时,他发现加热棒就在缸体上边。在玳瑁死亡前,被告并没有见过玳瑁,因此对其死亡不应当承担责任。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