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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通报六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时间:2014-09-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持之以恒推动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
最高法院通报六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要求广大干警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做到在制度面前决不越雷池半步

 

  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六起法院干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这六起案件分别是:贵州省江口县法院组织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及滥发奖金案,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法院超标准接待并饮酒致人死亡案,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志新私用公车案,陕西省韩城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韩双成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案,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袁惠兴、审判员王幼元接受娱乐陪侍案,辽宁省北镇市法院八名干警工作日中午饮酒案。

  通报指出,上述六起案件所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反映出个别法院和少数干警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还没有真正把中央的要求、群众的期盼和法院的纪律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全国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从上述案件中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规则意识和纪律意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毫不松懈地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推动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建设。

  通报要求,各级法院要结合上述反面典型,在全体法院干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群众观念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自觉摒弃在作风建设上的观望思想和松劲情绪,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同时,各级法院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重温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而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从而促使每一名法院领导干部和每一名法院干警都能切实做到在制度面前决不越雷池半步。

  通报强调,各级法院党组和全体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要主动担当起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刚性措施,坚持对法院干警的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和从严查处;要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中作示范、当表率,对于不抓不管导致本单位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发生了严重违规案件的法院领导干部,要倒查追究其失职责任;对于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或直接参与违规行为的法院领导干部,要从重追究其直接责任。

  通报强调,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不断加强执纪问责的力度。要通过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等方式,坚决纠正超标准公务接待、超标准建设办公用房及培训中心、变相组织公款旅游以及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仍无收敛的顶风违纪的案件,促使广大干警远离违纪违规的“高压线”。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明察暗访,狠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滥发福利等节日不正之风。若因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而导致违规行为发生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纪检部门监督失职或包庇纵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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