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法院三项措施妥善审理“醉驾”案件效果好
时间:2014-08-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自5月份省高院出台《关于“醉驾”犯罪审判中若干问题的解答》文件以来,云和法院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妥善审理“醉驾”案件,5至7月审结醉驾案件9件,较1至4月减少35件,占刑事案件比例从66.67%降至27.27%。主要做法:一是加强学习明确标准。利用周一夜学、庭务会议等载体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和领会省高院“醉驾”解答文件的精神,尤其关注不同情节的入罪量刑标准。同时专门召开审委会,在上级法院未明确确定醉酒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免于刑事处罚的酒精含量标准的情况下,讨论并确定醉酒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的免刑点。二是统一标准形成合力。5月7日该院牵头召开专题座谈,与公安、检察机关共同研究打击“醉驾”犯罪的对策和机制,并根据《解答》文件,与公检机关统一“醉驾”案件审理标准,有效形成案件处理合力。三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针对该院上半年符合免刑条件的危险驾驶案件占该院危险驾驶案件的48%的现象,为避免因醉酒驾驶行为的惩罚轻于饮酒后驾驶行为的惩罚而产生的不良社会效果,该院向公安机关提出对于今后被法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的醉酒驾驶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司法建议。该建议发出后,引起该县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目前已将该建议上报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