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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建柱: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
时间:2014-10-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孟建柱17日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强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在认真听取了中央综治委8个专项组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后,孟建柱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中央综治委以及各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
 
  孟建柱强调,平安中国建设任务繁重艰巨。许多问题需要各部门共同治理、全社会共同应对,需要长期不懈的艰苦努力。中央综治委各专项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全面做好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各项工作。
 
  孟建柱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健全公共安全体系、预防重特大案事件特别是命案发生,进一步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新兴行业和领域治安管理,进一步整合服务管理资源、提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水平等。
 
  孟建柱要求,要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问题,越是复杂疑难问题,越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探寻解决之道。要更加注重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治理,在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的过程中把握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要更加突出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管理等领域的问题,要落实好属地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企业和运营单位主体责任,增强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孟建柱强调,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必须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作用,发挥综合治理优势,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好这一重大政治责任。中央综治委各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本单位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整合综治各成员单位信息资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做到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实绩联考。要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治安问题突出地区的挂牌督办、重点整治。中央综治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善于协调沟通,更好地统筹兼顾、整合各方面力量。
 
  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中央综治委副主任郭声琨在会上讲话。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中央综治委8个专项组组长及办公室主任,中央综治委委员及联络员出席会议,并就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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