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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常态 全力保障经济发展
时间:2015-01-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形势下,政法机关任务更重,人民群众要求更高。希望全国政法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刚刚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研究部署了今年政法工作和法院工作。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提供司法保障是今年政法和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过去一年,人民法院立足职能,创新办法,充分发挥法律对市场经济规范、保障、促进和制约的调控作用,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布维护消费者权益状况白皮书,公布典型案例,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发布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鼓励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些措施在保障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方面成效明显。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发展方式正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正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的深度调整,发展动力正从传统增长转向新的增长点。与此同时,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利益关系正在深刻调整,由发展差距、收入差距引发的社会矛盾多发。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呼唤前所未有,人民法院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适应新常态,全力保障经济发展,要依法促进形成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今年经济工作五大任务,依法审理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发现培育新增长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利益,惩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保障公平竞争。

适应新常态,全力保障经济发展,要依法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法院要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高度关注教育、就业、分配、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群众诉求,妥善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依法保障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顺利推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切实保障国家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司法保障也要进入新常态。各级法院要不断增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国内国外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上来,切实找准新常态下人民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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