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人民法院积极投身司法改革的洪流,交出了可喜的答卷。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以积极承担分工安排为引领,迅速行动,大胆探索,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等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继启动;北京、广东、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上海、北京成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取消法院考核排名,尊重司法工作规律,尊重法官主体地位……
凭借中央强力推进司法改革的东风,这一年,司法改革可谓乘风破浪,形势喜人。作为第一批改革试点省市的上海,在推进司法改革中的种种努力,可以作为一个样板、一个缩影,折射出全国法院推进司法改革的劲头。
这一年上海率先启动司法改革试点,上海二中院及宝山、徐汇、闵行三家基层法院被确定为试点法院。9月5日,上海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接受任命。9月25日,全国首起法官助理参与庭审的案件在沪亮相……站在司法改革前沿的上海试点法院,正紧紧围绕公正司法总目标,以改革为抓手,一步一个脚印,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提供宝贵经验。
为法官当好助手,为自己打好基础
2014年9月25日9时15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在上海二中院开庭。
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都不能再普通的案子,但该案的庭审人员让这起案子不再普通,因为这是全国首起法官助理出席庭审的案件。
2014年9月5日,上海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接受任命,作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重要举措,上海迈出了第一步。
“这样的安排或许更适合我,如果让我直接从书记员做法官,心里还是有些‘抖霍霍’,担心不能独当一面。现在积累经验,将来厚积薄发,这个岗位对我而言是很好的历练。”上海徐汇区法院法官助理蒋骅说道。
法官助理制度作为法官队伍梯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起到补短板的重要作用,通过资深法官在5年里的“传、帮、带”,帮助法官助理积累实务经验,培养法官品质,为成为一名法理与经验兼备的优秀法官做好准备。
“法官助理岗位与职能设置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法官助理协助法官完成审判事务性工作,既有利于提升自身的经验和司法专业水平,又将法官从繁重的审判事务工作中解放出来,使法官能够更加高度集中于案件的审理、裁判,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司法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上海二中院院长王信芳表示。
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建立明晰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将审判权力及责任落实到审判组织及其成员,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是此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案件裁判的责任由主审法官自行承担,真正体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司法体制改革的变化让我确实感觉到了法官的主体地位,但权力加大的同时肩头的责任也在增加。”上海宝山区法院刑庭主审法官王勇坦言。
记者从宝山区法院了解到,该院探索的主审法官独任办案责任制明确,主审法官拥有完整审判权,即依法主持调解、裁定是否准予撤诉、依法作出判决、自己签发裁判文书等。一些经验丰富、司法能力出挑的助理审判员在此次改革中被选任为主审法官的,也需独立承担起上述职责,而不再需要报请审判长或庭长签发裁判文书。
“以前在案件的处理、裁判文书的制作中有一定的惰性和依赖心理,总是希望庭长、审判长这些经验丰富的人能够 ‘把把关’。现在,不得不‘丢掉拐杖、挑起担子’。”上海二中院法官郭寅表示。
为深化司法改革提供有益经验
司法改革,风生水起。近半年来,上海法院一系列举措推动司法改革一路前行。
“司法改革开始以来,上海法院根据工作实际,探索实施了一些符合自身特点的改革举措和运行模式,作为核心内容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中央确定的7个试点省市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全部获得批复同意,这意味着,深层次的改革大幕即将拉开。希望上海为全国法院深入推进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 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表示。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2014年,一系列重大司法改革举措纷纷出台。
为有效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工作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方便当事人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在沈阳、深圳设立巡回法庭,组成人员已经到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法官办案积极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日前决定取消对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的考核排名,除依照法律规定保留审限内结案率等若干必要的约束性指标外,其他设定的评估指标一律作为统计分析的参考性指标,作为分析审判运行态势的数据参考;坚决杜绝以保证结案率为由。此举将让司法的归司法、指标的归指标,从而厘清两者界限,实现科学管理,取得更优效果。
截至去年底,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均已正式挂牌成立。这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质效,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释放和激发社会创造力,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强大推动力……
优化职权配置,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保障体制……一项项举措使得改革在向纵深推进。
不凡的业绩,已然载入历史;面向未来,重担在肩。2015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脚步必将更加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