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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法院出台执行考核细则全面提升执行质效
时间:2019-04-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云和法院以执行工作量为基础,出台《2019年执行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和《执行临聘人员考核办法》,有效推进执行工作,全面提升执行质效。该院2月份执结率58.48%、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案件结案平均用时16.96天,均位列全省第1,月均存案工作量为1.53,位列全省第2。具体做法:一是科学折算案件工作量。根据终结执行裁定审查、执转破等案件类型,1件折抵0.2件至5件不等,被执行人拒执罪执行案件,以处置情况1件折抵3件至10件,根据基本折算标准得出的办案量加上根据加计标准得出的办案量,即为该案工作量。二是合理量化考核分值。执行员执行质效采用百分制,其中执行质效占(35分),办案量占(20分),队伍建设及其他(25分),执行员执行案件质效指标以最高院或省高院通报数据为准,结案率、同期执结率、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执行实施案件终本率等以全省均值为计分基点设立基本分,执行临聘人员考核采用千分制,以基本分为基础,加权赋分计算总分。三是定期考核提升质效。由案件质量检查人员、执行局内勤等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由案件质量检查的中层干部为考核组组长,按月考核,年度考核取平均值。每月召开例会通报排名,讨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交流工作开展新经验。四是鼓励争先创优。要求每位执行干警按月报送1篇信息,执行员每月报送1篇宣传稿件,执行临聘人员每半年报送1篇宣传稿件,根据被录用情况进行分项加分,以最高级别计分一次。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年度个人先进、工资晋升、奖金发放等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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