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执行案件办案效率,实现简易案件快执快结,普通案件精执细办,日前,云和法院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实施细则》,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主要内容:一是细化繁简标准。明确可快速处理的仲裁案件、司法确认案件;可快速执行完毕的财产保全案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追缴诉讼费案件、涉刑事罚没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可快速执行完毕的行为执行案件等7类案件和其他简单易执、易结的案件为简易案件。明确需要评估、拍卖、变卖的案件;社会矛盾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符合移送破产审查的案件;其他难以处理的案件为普通案件。二是细化分流程序。实行三次分流模式,执行服务专区收案后,根据案件类别进行首次分流。财产查询反馈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再次进行二次分流筛选。查控财产后需要进行财产处置的简案,在15日内报局长审批同意后,移送重新分流。三是细化职能要求。明确所有执行案件统一由执行服务专区签收,并进行案件分流。将实施团队分为简案组和普通组,每组设组长一名,具体负责案件办理和人员管理工作,并要求组长办案数达到组内执行员平均办案数的80%。同时,明确简易案件的执行时限为三个月,终本案件可延长15天;普通案件办案期限为五个月,特殊情况报批后可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