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丽玲,女,1988年10月7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10月参加法院工作,从事诉前财产保全、信访及维稳等工作,任立案庭助理审判员。
自参加工作以来,练丽玲同志一直兢兢业业、无私奉献,时刻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在立案庭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竭诚奉献,为维护司法形象,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刻苦学习 积极上进
2010年,因工作需要,练丽玲同志被分配到立案庭从事信访和维稳工作,面对新的工作,她曾经茫然过,但她深深地感到自己是一名党员,忠于事业、服务人民是她的职责,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是她首先要解决的难题。为了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她认真学习“三大诉讼法”、“信访条例”等法规和相关文件,首先从业务上抓起,让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信访和维稳工作人员。
同时,练丽玲同志能够站在时代高度,努力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并能运用于工作实践中,尤其在信访、维稳工作中更能充分地体现出她对工作、对党、对人民高度的责任感,树立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公仆形象。
爱岗敬业 无私奉献
工作以来,练丽玲同志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充分履行法院工作职能,积极参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贯穿于法院各项工作始终。切实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以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为出发点,以源头预防为根本点,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为切入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在具体的工作中,积极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加强值班执勤,全力以赴做好防范、保卫、支援工作,推行院领导和中层领导值周制度;二是抓好源头治理,加强民事调解,进一步化解矛盾;三是加强法律宣传,特别是依托农村法律指导员、巡回审判平台,主动走访了解村情民意,开展巡回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教育引导,以法制课、宣传报、面对面宣传等形式开展普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提升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能力;四是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五是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尽早发现有信访苗头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制定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切身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六是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随时关注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进展动态,弄清原审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了解信访人的信访诉求理由及思想状态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化解工作,因案施策。2013年度,练丽玲同志在立案庭蔡勇庭长的带领下,共处理来信来访案件12件,答复率100%,结案率100%;七是做好每月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按时上报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情况表,未发生因维稳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当事人不满意事件发生。
严格自律 清正廉洁
练丽玲同志严格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做好立案庭工作,坚持严格自律、清正廉洁,防止违法违纪。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练丽玲同志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筑起思想道德防线,在人民法官岗位上,慎言、慎独,培养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的法官修养,做到立足本职,从政为民。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身为法官,更应该时刻牢记清正廉洁,公平办案,不收受小恩小惠,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坚持“一碗水端平”。
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只有润物无声的真诚,练丽玲同志虽然年轻、经验不足,但是一直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无怨无悔地奉献着自己的青春,用自己的青春热血谱写着司法为民的美丽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