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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云和县人民法院院长  叶爱英

各位代表:

我代表云和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行法律职责,以问题为导向,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狠抓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年新收各类案件3252件(含旧存),审执结3056件,同比分别上升6.94%7.42%,同期结案率为103.38%,法官人均结案169.8件。各类案件一审息诉服判率为92.83%,上诉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为零,各项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指标良好。

2017年工作回顾

一、忠诚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审结刑事案件158件,判处罪犯194人。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涉赌毒案件2739人,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4053人;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3636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宣告缓刑72人,免刑4人,非监禁刑适用率43.16%。 “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刑罚辩护率”达100%。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工作,联合公安检察部门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统一醉驾案件证据标准,有效提升刑事案件办理效率与质量,当庭宣判率达81%。在全市率先出台安检员奖惩管理办法,圆满完成重大时间节点维稳安保任务,有效助推“平安云和”创建。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审结商事案件941件,同比上升20.18%,解决诉讼标的1.57亿元。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审结民间借贷案件612件、金融借款案件73件;依法助推“僵尸”企业清理,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受理银河建筑公司破产重整案和金山公司“执转破”破产清算案,加快恒泰、恒通公司等破产清算案资产变现进度。加大对实体经济的司法支持,定期走访中小企业,为阀门、玩具、固废、食品等企业负责人讲解合同法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梅源梯田景区、云和湖景区挂牌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安排审判团队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助力全域旅游发展。

支持法治政府建设。新增管辖景宁、松阳县域行政案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7件,同比上升200%,审查非诉行政案件20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5.24%,同比上升16.4%。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依法支持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2.28%。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协调等方式妥善解决行政相对人实际诉求,促使撤回起诉11件,行政撤诉率19.3%。重视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建立国土资源非诉行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举办税务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同时,及时就行政机关执法瑕疵进行反馈,发出司法建议4份,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注重环境生态修复,通过要求被告人修复环境、赔偿损失等方式,降低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损害程度,助力生态保护行动。

二、大胆探索,积极回应群众美好期待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审结民事案件703件,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8.37%,解决诉讼标的6497.5万元。主动靠前服务,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并开通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与公安交警、保险公司无缝对接处理道路交通纠纷,为老百姓提供定责、鉴定、调解、诉讼、赔付在线“一条龙”服务。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设立家事审判法庭,在家事审判领域探索适用人民观调团制度,有效修复家庭关系。重视涉民生案件审理,妥善处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41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0件,执结167件民工工资案件,为16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115.81万元。深化诉访分离改革,畅通当事人依法信访渠道,妥善处理来信来访25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当事人缓减免缴诉讼费41.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1.31万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题。

持续强化执行攻坚。全力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战,办结各类执行案件1144件,同比上升23.28%,执结标的7511.72万元,案件执结率在全省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和终本率均位列全市第一。开展春雷、涉民生、利剑、风暴、秋风和集中腾房等6次执行专项行动,执行效果明显提升。一年来,共传唤被执行人1173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14人,布控到位96人,冻结账户1701个,查封房产61处,查封车辆69辆,罚款4人,拘留36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刑事案件22人。会同16家单位建立网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报及查询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并通过限驾令、手机靓号查封等创新举措,真正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出台《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的实施意见》,配套开发的“限驾令”APP,被评为2017年度浙江法院信息化应用十大微创新项目。这一创新举措被省高院作为工作亮点在浙江日报上报道,并在第九届长三角地区法院工作会议上进行展示,得到最高院江必新副院长关注。831,丽水市中院专门发文在全市推广“限驾令”APP

健全便民利民机制。扎实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在全市率先完成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升级,目前已初步通过省高院“五星”级诉讼服务中心考核验收。改造后的诉讼服务中心达950平米,接近改造前的8倍,设有11个对外服务窗口和自助服务区,工作人员从6人增加至30人,功能从10余项增加至50余项,将原先分散在各庭室的材料收转、财产保全、评估鉴定、文书送达、档案查阅、执行事务和联系法官等事项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基本实现除庭审以外的诉讼事务均能在中心完成,使当事人享受到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依托信息技术,推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等新型立案方式,并在4个乡镇设立诉讼服务点,为当事人提供立案便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选聘60名特邀调解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老郑调解工作室”和律师工作室,建立与妇联、市场监管局、消保委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机制,累计诉前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278件,诉前纠纷化解率达19.8%81,时任省高院院长陈国猛到我院开展明察暗访后,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双管齐下,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狠抓内部管理。围绕“让审判力量回归一线”目标,积极探索“大部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将15个内设机构合并为7个中心,归并职能,打破部门壁垒,实现扁平化管理。完成第二批5名员额法官选任工作,并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和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等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同比下降25%,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树立重工作实绩、重群众公认导向,结合审判团队组建,调整充实中层干部11名,营造人心思上、人心思进、人心思干的干事创业氛围。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为抓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建立班子成员每月工作例会制度,推行裁判文书差错通报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制度,每月通报点评员额法官办案质效,每季通报交流各部门重点工作进度。推动落实由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司法雇员制度,招录司法雇员18人,缓解审判辅助力量长期短缺问题。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61以来,院庭长共办理案件1249件,占员额法官办理案件数的94.55%。坚持放权不放任,推动审判管理监督由微观的一般业务审批、文书签发转向宏观的全员、全过程案件质量效率管理,确保审判质量。

强化外部监督。严格贯彻县人大、政协会议决议,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代表、委员建议提案。认真接受专项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近三年执行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丰富联络沟通方式,编印代表委员联络专刊,主动邀请代表、委员监督见证执行过程,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的主导作用,陪审员参审一审普通程序案件287件,陪审率达99.65%。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所有司法信息。7个审判法庭全部实现高清数字化,所有开庭案件全程录音录像。法定公开案件公开开庭率100%,上网公开裁判文书2728份,开展网络庭审直播、录播245次,新闻发布会2次,公众开放日7次。坚持公开透明的网络司法拍卖,执行财产全部网上拍卖、拍卖环节全部网上公开,实现拍卖财产零佣金、司法拍卖零投诉。累计上线厂房、土地、住房和汽车等拍品56件次,成交总额5903.38万元,平均溢价率达125.68%,为竞买人节省佣金149.92万元。

四、严管厚爱,全力打造法院铁军队伍

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各项要求,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通过组织升旗仪式、宪法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四个意识”。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院庭长定向联络制度,由院庭长分片定向联络乡镇街道,加强与基层群众沟通联络,提升司法服务针对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提升司法能力。注重青年法官培养,建立导师帮扶制度,发挥骨干法官的传帮带作用。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选派法官助理到乡镇街道挂职锻炼的规定》,选派4名年轻法官助理到街道脱产挂职半年,提升青年干警的社会阅历和群众工作能力。完善教育培训方式,通过举办法官论坛、开展旁听庭审、研讨疑难案件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法官业务能力。鼓励干警开展理论调研,完成省市重点课题5个,34篇调研文章发表于国家、省、市调研刊物或获奖,其中以法院内设机构运行改革为主题的调研文章获最高院主题征文一等奖并在《中国应用法学》上刊发,学术调研工作排名全市第一。大力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建成“全省法院标准化羁押场所”,县法院在全省法院安检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单位”,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纪律作风。坚持在春节上班第一周进行廉洁司法集中教育,始终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扎实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遵规守纪树正气”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出台院风院纪管理办法,每周进行一次院风院纪督查,查找通报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做到全程留痕,努力预防人情案、关系案。建立法官律师互评工作机制,促进良性互动,规范法官职业行为。拓宽举报监督渠道,在立案环节随案向诉讼参与人发放《廉政监督卡》4472份,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长期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2017年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惟有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始终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法院工作才能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数据之间不平衡,平均审理天数、民行上诉率、结案均衡度等案件效率指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二是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员额法官特别是院庭长的业务知识更新、办案节奏把握以及法官助理角色转变等都亟待尽快调整适应。三是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干警还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接待当事人态度生硬、工作推诿扯皮等现象,司法作风有待改进。四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些当事人以自伤、自残或伤害法官及家属等相威胁,或通过网络炒作诋毁、侮辱法官,恶意制造舆情干扰正常办案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县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深化“三大机制”建设,从严加强队伍管理,深入实施平安建设“六大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开启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征程。

一是强化审判管理,做精审判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员额法官主体地位,探索多元化团队组合模式,优化审判团队工作效能。完善审判权运行和监督机制,将员额退出与队伍管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绩效考评制度挂钩,建立“能进能出”的员额常态化运行机制。坚持“纠纷解决分层递进”思路,探索民商事案件立案前先行调解模式,提高诉调对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在统一法律适用,保证审判权集中统一行使方面的重要作用,避免“同案不同判”问题发生。运用信息技术编制“数据铁笼”,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强化司法权力行使的内部监督制约。逐步实现庭审直播常态化,以直播倒逼精细审判。

二是强化措施穷尽,做实执行工作。以“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为切入点,进行“项目化”“清单式”查漏补缺,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以规范执行流程节点管控为着力点,精细管理执行启动、财产调查、财产处置等各环节办案期限,提高执行效率。以规范执行终本案件程序为着眼点,将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作为实质条件,扎实办理终本案件。以规范执行款物管理为关键点,严格执行款物过付管理,确保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以深化执行公开为突破点,依法公开执行各重要节点信息和执行裁判文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倒逼执行行为规范。

三是强化发展理念,做优司法服务。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服务保障童话云和“大花园”建设。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创新,助力打造“全国最平安县”。深化“三大机制”建设,大力推广网上立案,提供网上提交材料、网上审核、电子送达等诉讼服务;加强跨域立案、延伸立案合作,为异地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司法服务。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优化审判团队结构,加大立案调解和简案速裁力度,努力提升审判质量与效率。进一步拓展普法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开展“法律四进”活动,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努力营造人民群众积极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能力提升,做强队伍素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院工作。加强党性锻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发挥党员干部的标杆引领作用,激发争创“优秀法院”的动力。完善监督管理模式,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提升工作效率。扎实开展“大练兵”活动,通过业务培训、案件研讨、处突演练等形式,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为高质量决胜全面小康、推进童话云和“大花园”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司法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 同期结案率(见报告第1页第13行):指年度总结案数占总收案数的比例。

2. 一审息诉服判率(见报告第1页第14行):一审案件上诉收案数占一审案件结案数的比例。该数据反映当事人服判息诉情况。

3. 上诉案件改判发回瑕疵率(见报告第1页第14行):上诉案件因存在程序和实体瑕疵而被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数占二审结案数的比例。该数据反映法院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水平。

4. 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刑罚辩护率(见报告第2页第5行):指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刑罚且有辩护律师的被告人数量,占可能判三年以上被告人数的比例。刑事辩护制度是衡量法治环境和人权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尺之一。

5. 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见报告第2页第7行):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6. “执转破”(见报告第2页第16行):指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当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被执行人或申请执行人申请,可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7. 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见报告第3页第17行):通过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将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人民法院、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参与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相连,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在线的事故责任认定、损失确定、司法鉴定、赔偿调解、法院诉讼和保险赔付等服务,实现道交纠纷的高效快捷、公平公正处理。

8. 人民观调团制度(见报告第3页第21行):制度针对法律关系明确,矛盾突出,事实争议较大且更多需要社会经验判断的家事纠纷案件。观调团由承办法官组织当事双方从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或专业人士组成的人员库中随机抽选。人民观调团成员参与案件庭审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人民观调团成员对案件事实的争议性问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作出评判。法官当庭在双方当事人的监督下公布调解团多数意见,该意见将作为裁判案件的重要参考。

9. 实际执行率(见报告第4页第8行):指以执行完毕、和解方式执结的案件数占全部执行结案数的比例。

10. 终本率(见报告第4页第9行):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案件数占执行结案数的比例。

11.  “限驾令”APP(见报告第4页第18行):配套云和法院首创的限制被执行人汽车驾驶令而开发的APP应用。公安交警可通过该APP扫描驾驶员的驾驶证号、身份证号,与数据库进行实时比对,找出被限驾的被执行人。同时,社会大众也可通过该APP举报违反限驾的行为。

12. “三大机制”建设(见报告第5页第3行):即“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大立案”是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等机制。“大服务”是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为群众诉讼、律师履职、法官办案、审判管理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大调解”是坚持“纠纷解决分层递进”思路,实行繁简分流,推进调解程序与速裁机制相衔接,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13. 司法责任制(见报告第6页第3行):指国家特定机关或特定主体根据法律规定,通过必要程序确认司法人员的行为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制度。司法责任制是目前司法改革的关键和重点。

14. 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见报告第8页第18行):20153月,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个规定”明确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架起过问案件的“高压线”,为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15. 结案均衡度(见报告第9页第12行):指年度结案率的均值为参考值,计算法院每月结案率的均衡程度。该数据反映阶段时期审判执行工作的周期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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