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29)
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云和县人民法院院长 叶爱英
各位代表:
我代表云和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县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严格司法,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为民,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124件(含旧存197件),办结4695件,分别同比上升66.68%和53.63%。法官人均结案197.68件,同比增加69.01件。诉前纠纷化解率达39.69%、列全省第4位,民事案件调撤率66.3%、列全省第14位,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8.15天、列全省第15位,实现办案质量、效率双提升。2018年度综合考核获全市法院系统一等奖,并被评为2017-2018年度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
2018年工作回顾
一、立足司法办案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充分发挥刑罚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作用,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0件,判处罪犯260人,结案率97.5%,当庭宣判率71.25%。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涉赌毒案件27件77人;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案件37件40人,其中涉电信诈骗案件4件20人;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21件21人;审结环境资源等各类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8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宣告缓刑121人,非监禁刑适用率48.85%。推动律师辩护全覆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刑罚辩护率”达100%。勇开先河,审结全国首例“笑气”入刑案,央视新闻频道予以报道,引起全国广泛关注,并入选浙江法院“2018年度大要案”。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939件,审结1853件,同比分别上升45.24%和32.83%。审结劳动争议相关案件77件,全力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审结民间借贷等案件781件,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借力妇联、社区优势,入驻家事纠纷调解室,实行《人民观察调解团制度》,审结婚姻家庭、财产纠纷等家事案件168件,发出离婚证明书23份,有效保护当事人隐私。注重疑难复杂民商案件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置云和湖库区垂钓溺亡案、余某宅基地纠纷案、农村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等案件。
积极作为推进依法行政。较好履行行政诉讼集中管辖职能(辖庆元、龙泉、松阳、景宁4县),全年受理行政案件68件(不含旧存20件),办结88件,协调撤诉率达34.18%。妥善处理中央环保督查组跟踪督查的龙泉水电站诉龙泉市环境保护局批量行政案件,经多次协调,20件案件均以撤诉方式结案,达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对标施策破解执行难。全年执行收案1988件、结案1832件,同比分别上升82.39%、60.14%,执行标的到位5885.15万元。“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中的四个“核心指标”(三个90%、一个80%)均已达标,并在全市第三方预评估中位列第一。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开展春雷、风暴、涉民生等4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全年共传唤被执行人1277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05人,布控到位93人,冻结账户2270个,查封房产103处、车辆161辆,罚款23人,拘留45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刑事案件4件5人,为336位民工追索劳动报酬129.38万元。总结“限驾令”、“手机靓号”查封等破解执行难工作“十招”,出台执行繁简分流、执行集约化、集中接待日等管理制度,联合县委统战部建立《乡贤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机制》,相关做法在《法制日报》刊发,“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在省委政法委工作简报上作经验交流。全国首创的“限驾令”入选2018年度浙江法院十项执行机制创新之一,执行局干警王靖被省高院评为“最美执行干警”。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县域发展大局。出台《服务保障童话云和“大花园”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从维护最美生态、护航绿色发展、关注全域统筹、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富民惠民等5方面12项工作重点,保障地方党委政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依法有序推进。实施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模式,联合成立“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设立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金,与相关部门建立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形成环境资源执法和司法的强大合力。环资审判团队深入崇头、赤石等乡镇开展巡回审判,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滥伐林木罪案3起,发出首份《放养令》,300余名群众现场旁听案件审理,实地见证被告人放养鱼苗,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助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农村“三权”抵押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工作,从司法层面预防和解决纠纷,积极服务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加大对木制玩具、轴承、阀门等重点行业司法服务力度,主动提供法律宣传和知识讲座服务。建立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审结2起破产清算案件,并对恒通、恒泰破产案件进行第二次债权分配。审结首起破产重整案,成功引进战略投资人,到位资金4000万元。成立课题组就“职业放贷”现象进行专题调研,出台《关于办理“职业放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及通报制度,严格司法审查,规制职业放贷行为,该调研报告获浙江省法学会2018年年会二等奖。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被评为2017年度县禁毒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度扫黑除恶工作位列全市法院第一。建立《院领导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采取“班子成员+资深法官”模式,分别定向联系全县10个乡镇街道,定期听取基层意见建议。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依托法院微信公众号编制“以案释法”专栏等信息60期,组织公众开放日9次,举办法律专题讲座等普法宣传活动22次,走访中小企业15家、农户近80户,征集意见建议300余条。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升级便民利民服务方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功能逐步完善,全年共接待福建、江西、贵州、青海等法院15批120多人次前来学习调研,省高院院长李占国、时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卫中强等领导来院实地调研后均予以充分肯定。努力推进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短信送达、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财产保全等工作,引入太平洋保险公司入驻,为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当事人缓减免缴诉讼费60.84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9.63万元,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题。诉讼服务中心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入驻6家调解组织机构,聘任60名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有效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全年共有788件案件在开庭前得到快速化解,庭前调撤率达40.22%。与司法局、交警大队联合设立交通事故联调中心,“道交一体化”改革工作成效明显,共调解道交纠纷507件,标的达3836.3万元,极大方便百姓。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运用,注册在线调解员468名,先后组织3次线上线下调解业务培训及逐个对调解组织上门指导,全年通过ODR平台成功调解案件1288件,2018年度该项工作排名全市法院第一。妥善处理各类涉法来信来访16件,办结率100%。
探索新型审判运行机制。以工作量精准测算为基础,突出工作实绩,修订完善《员额法官案件绩效考核办法》《员额法官案件工作量折算办法》《执行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构建科学合理并具操作性的员额法官、执行法官、司法雇员等分类业绩评价体系。健全案件流程管理监督、重点指标月度通报、审判态势季度分析等制度,及时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深入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通过多层级分流、多元化调解、多维度速裁,优化司法资源,提升审判质效,相关做法在全市法院院长读书会上作交流发言。全年刑事简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6.73天,当庭宣判率100%;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58.98%,排名全市第一,平均执行天数为55.76天,同比下降37.72天,排名全省第二。
完善阳光司法便民机制。进一步深化四大公开平台建设,科学建立导诉服务、诉调对接、立案审查、网上预约、电子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司法公开。庭审录像率100%,庭审直播率87.59%,裁判文书上网5027份、上网率99.8%,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公开网拍优先”,累计上线公告厂房、土地、住宅和汽车等拍品62件,成交60件,成交总额6086.7万元,平均溢价率达98.56%,为竞买人节省佣金109.5万元。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打造云和法院铁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来重要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正确处理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党建队伍建设,增补5名党务工作人员,组织12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2018年,我院审判支部获县级优秀基层党组织称号,3名干警被评为县级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务工作者。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出台《开展业务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提升法官规范操作、驾驭庭审和当庭质证认证的能力。举办12期“法官大讲堂”,有效拓宽干警视野和提高做群众工作、处置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和引导等工作能力。树立以上率下导向,明确院庭长办案指标,发挥院庭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年院庭长共办理案件2247件,占总结案数的76.9%。鼓励干警开展理论调研工作,共参与省市县调研课题7个,38篇调研文章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其中国家级11篇、省级1篇),19篇调研文章获奖(其中国家级6 篇、省级11篇),2018年度调研工作位列全市法院第一。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出台《司法作风巡查自查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尊法治、强担责、比实干”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每周开展院风院纪督察,并将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定期组织学习相关纪律规定,制作廉政文化走廊,向干警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2次1175条。推动“四种形态”常态化,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纪律巡查42次,谈话提醒6人次,编发督查通报4期。县法院被云和县机关工委确定为清廉机关示范单位。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重点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220余人次。充分尊重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扩大司法民主,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9.78%。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继续开展法官和律师互评工作,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各位代表,县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代表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案多人少压力进一步加剧。案件受理数量逐年攀升,其中民间借贷、离婚、物业、买卖合同等类型案件增幅较大,一线法官办案压力更加突出。二是办案规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少数干警司法理念和办案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仍存在工作方式简单、接待当事人耐心不够、裁判文书出现错别字等不足和瑕疵。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些当事人以自伤、自残或伤害法官及家属等相威胁,或通过网络炒作诋毁、侮辱法官,恶意制造舆情干扰正常办案等现象仍时有发生,法院工作还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县人民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从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持续推进“四项建设”,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争当司法“排头兵”,为云和县高质量决胜全面小康、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忠诚履职,服务中心工作大局。紧紧围绕童话云和“大花园”建设和打造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蓝图目标,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规范旅游市场,完善涉旅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加强涉企审判,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积极发挥金融审判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引导和价值引领作用,规范民间融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完善破产重整企业识别、府院联动、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诉破衔接、执破衔接,促进市场出清,激活市场要素。加强公检法沟通协调,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公正司法,努力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能,构建权责统一、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深入推进庭审实质化,扩大应当出庭人员范围比率,完善出庭作证配套保障机制,推动形成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审判以庭审为中心、庭审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新格局。综合运用多种评查手段,重点对发回重审、改判、信访申诉等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并将案件评查结果作为评价法官办案能力水平、审判绩效考核以及法官员额退出的重要依据,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三)攻坚克难,切实破解执行难题。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深化执行信息公开,建立执行案件信息录入管理通报机制,严格终本标准,实施执行绩效和执行管理单独考核,继续通过执行约谈、执行管理通报等,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用足拘传、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敢于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亮剑,形成强大威慑。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联合惩戒工作,强化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和执行查控体系建设,加大执行宣传,努力在更高层次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发展。
(四)与时俱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开展诉讼服务规范化建设,完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等方式,大力推广应用移动微法院,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把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大治理格局中,主动推进与党委政府“雪亮工程”、基层“四个平台”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作用,进一步完善“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案件分层过滤解决机制。继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过程公开等四大平台建设,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司法知情权需求。
(五)严格管理,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严格执行《浙江法院庭审纪律作风守则》,进一步规范庭审程序与庭审行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和县委关于推进风清云和建设的决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内部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利器作用和轻微违纪通报警示作用,建设清廉法院,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生态。
站在新起点,担当新使命。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法院将在县委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争创一流,为推动云和争先进位、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诉前纠纷化解率:诉前纠纷化解案件数占一审民商事和一审行政收案数的比例。
●民事案件调撤率:指民事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的调解结案数与撤诉结案数之和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比例(不含特别程序案件)。
●“笑气”入刑:“笑气”是一氧化二氮的俗称,过量吸食会引发人体精神疾病,甚至造成死亡,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 其危害堪比毒品,实践中也确实发现吸毒人员将一氧化二氮作为毒品的替代品。2018年云和法院宣判全国首例非法经营“笑气”案,被告人殷某某因非法经营“笑气”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这起开创先河的打击非法经营“笑气”犯罪案的审理判决,为治理“笑气”乱象提供了云和经验。
●《人民观察调解团制度》:人民观调团成员参与案件庭审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人民观调团成员对案件事实的争议性问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作出评判。法官当庭在双方当事人的监督下公布调解团多数意见,该意见将作为裁判案件的重要参考。
●《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时间等必要证明信息,不再涉及案件具体事实。当事人日后办理再婚登记、户口迁移、房屋买卖等事宜时,只需向有关单位、部门提供《离婚证明书》即可,有效保护当事人隐私。
●“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四个“核心指标”:最高院确定适用“一票否决”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核心指标,即“三个90%,一个80%”:要求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要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合格率不低于90%;要求执行信访案件的办结率不低于90%;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结案率不低于80%。
●破解执行难工作“十招”:一是借力乡贤破难点;二是代表委员齐参与;三是多方联动强机制;四是全面曝光施压力。五是实行限驾强约束;六是拒执入刑动真格;七是查封靓号促执行;八是集中接待优服务;九是集约管理速办理;十是专项考核提质效。
●限驾令:即限制被执行人汽车驾驶令。这是对拒不履行法律规定文书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一种惩戒措施,被限制驾驶汽车后,不论是自己名下或他人名下的汽车都不可驾驶,否则会受到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或以拒执罪论处。
●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模式:针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政策性与专业性要求,组建专门审判团队,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一个审判团队审理的“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
●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机制:由政府主导破产风险管控与事务协调、法院主导司法程序的一体化处理模式。
●职业放贷人名录:为进一步规范诉讼行为,遏制隐性高利、预扣利息等不良社会风气的蔓延,弥补借款人利益保护的缺失,县法院将同一年度内针对同一或关联原告所涉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或者所涉民间借贷案件3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的原告,均纳入本院《职业放贷人名录》,定期更新。同时,法院将有针对性地规范《职业放贷人名录》人员的诉讼及执行行为。
●“法律六进”活动:“法律六进”是中国特色的普法术语,指通过开展普及法律的活动,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浙江移动微法院:作为“移动互联网+审判”的最新成果,移动微法院的适用范围广泛,除刑事案件外,占法院收案量90%以上的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都可适用,可满足办案人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第三方调解人员等多方用户需求,具备在线送达、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申请执行、网上缴费等20余项功能,实现从立案到执行全流程在线流转。
●“道交一体化”改革:通过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将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人民法院、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参与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相连,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在线的事故责任认定、损失确定、司法鉴定、赔偿调解、法院诉讼和保险赔付等服务,实现道交纠纷的高效快捷、公平公正处理。
●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简称ODR平台,该平台将线下的纠纷解决模式搬到线上,还从法律咨询、评估,向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诉讼层层递进,使矛盾纠纷不断被过滤和分流,最大程度先行化解纠纷,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
●“分调裁”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调解+速裁”机制改革,实现多元解纷、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增量,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四项建设”:浙江省高院2018年提出要大力加强“四项建设”,即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以规范化建设为关键,不断提升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和能力水平,以智能化建设为动力,不断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不断夯实全省法院工作的根基。
●诉破衔接、执破衔接:是指法院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发现作为被告或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当事人同意,将案件移送破产审判部门进行破产审查的制度。
●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方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立案的三种方式。分别指:可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审民事、行政起诉和强制执行申请;可就近选择法院办理全省范围内异地法院管辖案件的立案等诉讼服务;可通过法院设立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的立案点办理立案等诉讼服务。
云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2月16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