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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1-06-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3月10日在云和县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云和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李栽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和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442件(含旧存324件),办结3302件,结案率95.93%,未结案140件,未结案比上年同期下降56.79%。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良好,一审民事息诉率、上诉率、平均审限天数等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均位于全省前列。

 

2010年工作回顾

    一、服务全县工作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促发展。审判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省高院《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精神,及时为我县中小企业提供司法保障。全年共审结各类涉企纠纷720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298.5万元。如首次运用指定清算人方式成功对云和县天豪玩具厂进行清算并解散,既有效地让这个资不抵债的个人独资企业依法退出市场,又破解了涉企案件执行难问题。建立企业职工群体性案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云和模式”,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年共为207位民工追索劳动报酬87.6万余元。如2010年1月,临近年关时节,我院快速执结云和县嘉成工艺厂114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当场发放民工工资60余万元。引导、敦促债权人和玩具企业、房地产企业通过诉讼处理纠纷,较好地防范可能对我县经济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纠纷的发生,全年审结借贷纠纷案件591件,占一审商事案件77%,解决涉案标的5890万元,有效地促进经济的平稳发展。

     二是坚持和谐司法保稳定。刑事审判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3件,判处罪犯167人,27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为16%;53人被判处缓刑,1人被免于刑事处罚,单处罚金4人,非监禁刑适用率为34.7%;审结贪污贿赂经济犯罪案件9件10人,其中科级以上2人。民商事审判工作强调调解优先原则,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661件,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的1087件,调撤率达65.49%,居全市第一。年初,我院举全院审判骨干之力,成功调处“2.17”四死四伤重大火灾事故案的理赔纠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行政审判加大行政和解力度,全年审结的7件行政诉讼案件,均以原告主动撤诉结案。依法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有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审查非诉执行案件13件。

    三是坚持民本司法护民生。生效裁判的执行既体现了司法的权威,同时更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切实保护。工作中,我们积极构建“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个系统,综合治理执行难。在县公安、检察、国土、建设以及金融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法院执行查控更加便捷、高效,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治力度进一步加大。2010年以来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案件共74起,其中有48件得到顺利的执结;相关部门协助法院查阅被执行人工商登记、房屋等相关材料、办理查封共计764次。同时,以债务人名录的形式向县人民银行通报806条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记录信息,采取该措施后有211件得以顺利执结。2010年共执结案件1507件,自动履行237件、和解771件、强制执行134件,执行标的总金额12582.7万元,执行标的清偿率达79.03%,同比上升5.49%,居全市第二。进一步抓好涉诉信访工作,推进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推行院领导包案、中层干部轮流接访、信访干警全天候值班和巡回审判人员下乡镇接访的多层次信访工作新机制,1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672人次,息诉息访案件47件。上海世博会期间,未出现涉诉案件进省、去沪、赴京上访等异常访情况。

    二、追求诉讼高效便捷,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和队伍建设

    进一步深化便民诉讼,促进诉讼便捷化。一是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巩固已取得“全省法院立案大厅文明窗口”荣誉称号同时,完善“一站式”服务,加强诉讼引导、查询咨询、判后答疑等工作,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规范法官接待行为和用语,努力实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目标。二是进一步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推广远程立案、预约办案等工作举措,充分运用“车载法庭”,大力推广巡回审判,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最大限度地给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切实减轻当事人的奔波劳苦。我院全年下乡巡回审判办结案件92件,调撤率达100%。强化立案速裁工作,通过速裁,快速调处纠纷21件,调撤率达100%,平均执结天数为1天。三是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害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申请人的救助力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全年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共计30.7万元。

    进一步严格审判管理,促进工作规范化。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效率年”活动,强化审判质效和流程管理,依托省高院通报的质效评估数据表,每月召开一次案件质效分析会,对审判工作基本情况、指标数据走势及存在问题进行横向和纵向的监测研析,有针对性改进薄弱环节;加强对审限的跟踪和监督,立案庭全年共向各庭室发出提醒催办通知书35份;加强数据录入管理,明确案件信息录入的范围、内容、时间以及庭长、承办人职责,要求庭长在案件报结前检查案件信息录入;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以及当月审结的各类裁判文书,采取定期、重点和专项三种形式进行评查,全年共评查2800余件案件。严格落实差错案问责制度,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对2名承办人作出通报批评的处罚。

    进一步推进科技强院,促进办案信息化。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我院于2010年上半年完成了2个标准化和3个简约化数字法庭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在县看守所建立远程审判、远程提讯视频室1个,实现了对所有案件庭审实行同步录音录像,为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质证和网络直播打好了物质基础。通过对庭审过程“可定格”、“可复制”、“可再现”的全程监督,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此外,根据上级法院要求投资60万元对三级网络进行扩容改造,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办公办案的信息化水平,也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促进队伍专业化。始终不渝地将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充实一线审判力量,2010年新录用法官预备人员和行政编制人员6名。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共组织42名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的各类培训。及时对审判实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研,我院课题组以云和县处理玩具行业涉薪案件为视角,对法院如何能动司法,衡平保护劳企双方利益的问题进行研究思考,所形成的调研报告在《丽水参阅》等领导内参上总结推广,同时干警撰写的3篇学术论文在市学术论文研讨会上获奖,5篇学术论文在学术报刊上发表。倡导争先创优精神,共有2名干警分别荣立二等功、三等功,立案庭荣立集体三等功。推行裁判文书差错通报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制度,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提升裁判的公信力。利用法官论坛、庭务学习会等载体,组织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或对新、难案件集体“会诊”,发挥资深法官庭审经验引领作用。

    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积极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落实院领导定向联络市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及时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2010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了我院对2007年以来刑事审判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促进了我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加强和改进。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网格管理、阳光服务”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制定《云和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加大科技助推公开的力度,逐步完善云和县人民法院的外部网站建设,及时公开审务,实行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主动发布我院的重要举措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办理情况等重大信息;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监督作用,完成8名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审理的案件1435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80.23%。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巨大的压力和困难面前,全院干警风雨同舟,负重前进,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仍取得良好成绩,这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也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群体性纠纷案件、矛盾易激化案件不断增多,类型更加复杂多样,处理难度越来越大。一线审判执行力量不足,审判压力大,2010年我院法官人均结案数达119.85件,居全市第一位。虽近几年新招了一些通过司法考试的公务员,但要在审判业务一线岗位上挑重担,尚需时间的历练和经验的积累。二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当事人扬言自杀自残、扰乱审判秩序、威胁法官人身安全事件不断发生,法院警力不足,安保工作难度较大。三是执行难特别是执行不能问题依然突出,在法院执行未结案中,有近70%系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原因造成。四是少数法官司法作风不好,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做群众工作,裁判不公、不廉,尤其是县法院原主要领导涉嫌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痛心之余,我们更应警醒和深刻反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有信心、有能力应对这些困难和压力,一如既往地坚持从严治院方针,为民司法,秉公办案,把云和法院打造成一支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县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七个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和为大局服务”的工作理念,努力践行县委“小县大城”的发展核心战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执法办案这一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推动我院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一、更加自觉地服务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办好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调结构、促转变、保增长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重点关注国家银根收紧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下,云和木玩企业、金属制造企业等中小企业可能出现新一轮困难的涉案问题,对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劳动争议类案件,尽量依法采用调解、和解等法律调节手段,尽可能支持和保护有发展前景涉诉企业的经营与发展;重点关注下山转移、危旧房和旧村改造等涉农工程,依法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及时、主动、有效地服务“三农”工作;重点关注涉解放街区块改造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纠纷,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妥善处理城市建设、拆迁等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顺利进行。注重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善于在审判工作中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为党委政府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建言献策,为完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贡献力量。

    二、更加有效地化解涉诉矛盾,促进法治云和建设。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犯罪,重视个案的教育辐射作用,积极开展正面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按照最高院关于量刑规范化的指导意见,积极稳妥的推进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工作,确保量刑公平公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管理关系的和谐;加快推进执行工作五个系统的建设,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强制执行职能,努力实现权利人合法利益;进一步健全完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积极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更加有力地抓好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决定从2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廉洁司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坚持从班子自身抓起,从小事小节抓起,全面查摆干警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以肃风气,凝聚人心,改善工作,重塑形象;创新干部管理方式,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注重在岗位实践中历练年轻干部,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真情关爱干警,积极开展心理培训、讲座和各类文体活动等,让干警身心得到放松、调整。

    四、更加深入地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解决制约审判执行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最高院《司法公开六项规定》,积极向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看齐,抓好阳光司法,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力争在今年年内达到或者超过“示范法院”的标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加强司法调研工作,坚持求实、求深、求精目标,围绕破解审判执行难题的主题思路,完善调研措施,进一步推进调研工作;力争在法院文化建设上要取得新成效,重视发挥党的先进文化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导向、约束、凝聚和激励功能,无论是场所文化、院史荣誉等硬件设施,还是思想政治工作、宣誓授职典礼、文体活动等软件运作,都努力实现不断的巩固、深化和提高。

    各位代表,我们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振奋的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法院工作继续向前推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名词解释

 

    1、“三个至上”: 2007年12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带领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三个至上”的提出,是党在新时期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2、“八项司法”: 2009年1月18日在省第十一届第二次人代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代表全省法院提出,要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审判的工作要务,认真抓好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协同司法,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和基层司法等“八项司法”,使全省法院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更好地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3、“七个坚持”: 2010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2011年法院工作要把握“七个坚持”: 坚持能动司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司法为民,着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建立科学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党的领导,为做好法院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4、质量效率评估体系:浙江省高级法院在2008年初决定建立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体系,要求全省法院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掌握办案运行态势,走“科技强院”之路。浙江省高院制定了审判质量效率26项基本评估数据,以同期结案率、存案工作量、平均审理(执行)天数、人均结案数、结案均衡度,及调解撤诉率、上诉率、改判发回瑕疵率、息诉率、有效执结率、执行清偿率等数据为依据,形成了较为完整科学的评估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法院的办案质效管理。2009年上半年,市人民法院建立了涵盖部门和个人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体系。

    5、“数字法庭”:通过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多媒体信息、数据库等先进技术和产品,服务于法官、书记员、当事人。通过操作控制、案件管理、直播点播、庭审信息管理、维护管理、资源存储、法庭管理等功能,以辅助法官实现公正的裁判。在满足了审判业务对多样化的证据展示、全面的庭审记录、实时音像视频应用和便捷的智能控制的需求同时,达到了“看得明白、用得方便、记得详尽、听得清楚”的应用效果。

    6、“云和模式”: 2008年以来,云和法院在处理欠薪纠纷特别是突发性、重大维稳欠薪纠纷时,探索形成的基本处理模式,即法院作为领导小组的主要成员单位,在党委领导下,有效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实现快立、快审、快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此种模式命名为“云和模式”,并将该院处理欠薪案件的相关具体做法作为典型予以推广。

    7、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指一审普通程序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结案数与一审普通程序结案数的比例。

    8、一审民事息诉率:指一审民事结案案件没有提起上诉、申诉的案件数占全部一审民事案件结案数的比例。

    9、执行标的清偿率:指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占已结案件申请标的额(不含交付特定物、不予执行、行为执行、以“其它”方式结案的案件的申请标的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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