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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0-06-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云和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19)

 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3月24日在云和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云和县人民法院院长 蓝金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和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云和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及时把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新要求,以落实“八项司法”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09年工作回顾

    一、发挥职能,服务大局,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2009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790件 (不计劳资纠纷案件),与去年同比上升34.06%,办结3575件,与去年同比上升30.76%,同时妥善处理民工劳资纠纷1106人次。在省高院全面推行的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体系中,我院在结案率、月均存案工作量、平均审理天数、人均结案数、服判息诉率、发回改判重审率等重要办案指标上均处在全市法院乃至全省法院前列。

   (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6件,审结125件,结案率达到98.43%。共判处犯罪分子187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28人。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抢劫、抢夺、盗窃、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努力发挥刑罚的教育和感化功能。

   (二)以处理涉企纠纷为重点,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受理普通民商事案件1618件,办结1588件,结案率达98.15%,解决诉讼标的总额达1.2995809亿元。针对涉企纠纷案件持续高位运行的情况,我院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司法服务。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涉企纠纷处置合力。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向“前”延伸职能,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及时监控审判和调研中发现的涉企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和建议,帮助做好防范处置工作;同时就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涉企群体性纠纷,在县委、县政府统筹协调下积极参与案件的处理和风险的防范。二是尽可能帮助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渡过难关。加大涉企纠纷调解力度,以分批履行的方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出台《云和县人民法院处理涉企业纠纷案件财产保全暂行规定》,充分考虑企业的生存发展、劳动者的生计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灵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三是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中小企业市场退出机制。针对我县中小企业90%以上都是承担无限责任的独资企业,而独资企业的相关法律不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为妥善处理倒闭企业,我院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努力探索以法院直接受理、企业自行清算、法院指定清算等方式,规范中小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四是创新工作机制,全力维护好民工权益。变处置职工群体性案件应急机制为常态机制,对民工工资案件予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创新支付令、先予执行、简易拍卖、抵押借款等方式,高效处置企业职工维权群体性纠纷。2009年,我院共为1106位民工追索劳动报酬494万余元,劳动争议和劳务雇佣案件调撤率达96.86%。

   (三)以监督和支持并重为原则,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撤销,合法的予以维持。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17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建立了云和县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在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同时通过开展行政诉讼法宣传、召开行政执法部门座谈会、司法建议等形式,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调研,帮助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推动我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

   (四)以创建“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为载体,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改革执行机制,加强执行监督,创新执行方法,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度。认真执行修订后的《民诉法》,对有能力拒不执行的,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并视情形处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与公安、人行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效能,合力破解执行难。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我们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继续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已取得明显的成效。2009年,我院被省高院评为“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

    二、强化服务,关注民生,深入开展司法便民利民工作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不断采取各种措施,畅开便民、利民、亲民通道,把司法为民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继续加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在巩固已取得“全省法院立案大厅文明窗口”荣誉称号同时,我们注重丰富大立案模式的内涵,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推进立案工作规范化,实行立案、信访、导诉、收费、查阅裁判文书、庭前速裁、判后答疑释理等“一站式”服务,努力把立案接待大厅建成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体现公正效率、展示良好形象的对外诉讼服务窗口。另外,开通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开展夜间立案、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等贴心服务,2009年共为1208名农民工提供便捷立案服务。二是继续探索和完善大巡回审判模式。为找准审判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进一步增强巡回审判工作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我院不断探索大巡回审判模式。开展了集法官下访、巡回办案和法制宣传为一体的“巡回审判周”活动,进一步丰富我院巡回审判内容。我院全年下乡巡回审判办结案件273件,调撤率达98.17%。三是继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为了充分践行科学发展、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我院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积极推行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和执行救助制度,救助弱势群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全年共救助困难执行申请人13.8万元,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01.56万元。

    三、健全机制,强化管理,稳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审判提质、效率提速、能力提升”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审判工作的科学管理,有效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稳步提升。2009年,我院法官人均结案157.08件,同比增加23.57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5.13天,同比减少10.1天,民事调撤率71.47%,同比增加13.7%,一审民事息诉率达到98.76%。一是建立质效评估体系,狠抓审务管理。按省高院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建立起既考评审判业务庭,又考评办案法官个人的审判质量效率“双重考评”体系,即针对刑、民、执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形成了以“十率”(审结率、调解率、审限合法率、裁判文书合格率、服判率、上诉率、发改率、申诉抗诉率、当庭宣判率、执结率)为标准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以“五快”(快审、快立、快调、快结、快执)为目标的审判效率评估体系。二是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审监庭的案件评查功能,审监庭对30%的已结案件逐案逐项进行评查。案件质量评查与法官绩效考评挂钩,依据办案质量评查的结果及办案质量差错责任的认定情况建立档案,作为评先、奖惩、干部选拔的重要参考指标。对通过评查或依法定程序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经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对承办人作相应处理。我院去年一审案件上诉率为5.59%;二审改判或发回重审案件5件,其中二件系在二审提供新证据,不属差错案,一审裁判准确率99.35%。三是整合审判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强化全院审判工作“一盘棋”的理念,结合各庭室的案件情况适时进行案件分流,确保全院审判工作的均衡发展。设立速裁组,以积极态度挖掘速裁案件,对当事人双方都能及时到场,且案由单一、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简单的民事案件,当场进行调解,当即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当事人。

    四、从严治警,强化监督,转变思想作风提升法院形象

    在队伍管理上,我们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增强司法能力、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队伍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一是以人为本,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各成员间配合密切,沟通协作,进一步增强领导集体的凝聚力、创新力、号召力。强化中层干部一岗双责,调动他们参与管理的主动性,使中层干部成为言行的表率、业务的骨干、管理的尖兵。二是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继续提升队伍政治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把“人民性”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之中。三是强化日常巡查,转变审判作风。对照《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主要工作要点》等工作纪律和要求,每周由值周院领导、值周庭长、监察室干警、一般干警代表各1人组成巡查组,采取深入办公场所明查暗访、接待来访当事人、巡视开庭和通过监控系统监督庭审等方式,促使法官司法行为趋于规范,司法形象不断提升。四是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活动,重点加强法院精神文化、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制度文化的建设,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价值导向功能、激励凝聚功能、约束自我功能和辐射社会功能,营造浓厚的“弘法养正”法院文化氛围,确保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举办“法院文化建设月”活动,通过组织法官授职典礼、法院文化图片展、巡回审判周、法官论坛等形式,凝聚和激励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地推动审判工作的发展。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县法院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坚持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及时向县人大报告。认真落实《监督法》,在专项报告、执法检查等具体监督活动中,为人大常委会提供全面、准确的材料。认真对待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均认真研究,落实专人办理并及时答复。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保证司法权力的正确行使。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80余人次。重视人民陪审员作用的发挥,全年人民陪审员共依法履行职务120人次。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做好信息、宣传、调研、统计、档案、法医、司法警察、政工、纪检等综合性工作,有力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2009年,我院荣获 “全省政法系统学枫桥、保平安、促发展先进集体”等5个省级荣誉称号,7名干警分别荣立省、市二等功、三等功,并在全市基层法院综合工作目标考核中连续四年荣获一等奖。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是法院全体干警齐心协力、努力拼搏的结果,也是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法院平衡利益难问题更为突出;执行难特别是执行不能问题更为突出;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反映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新类型案件多、复杂案件多,法律适用难问题更为突出;各类案件特别是群体性涉稳诉讼案件大幅度增长,案件量与案件审理难度都大大增加,法院的审判任务更为繁重、艰巨。

 

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布局“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善于把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司法需求,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继续抓好“八项司法”,落实“三项承诺”,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更新司法理念上有新突破

    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司法理念,从根本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审判,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要牢固树立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民主政治观;树立以实质正义为根本价值、以形式正义为基本保障的司法公正观;树立以保障司法公正的及时实现为根本要求的办案效率观;树立以保障当事人权利为主要内容、以维护司法公信力为主要目标的审判公开观;树立以平等保护和不偏不倚为基本要求、以适当行使职权促使诉讼能力平衡为实现途径的司法中立观;树立以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非法利益为基本准则的职业廉洁观。并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和依法审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及“案结”与“事了”的关系。

    二、在服务中心工作上有新突破

    要用发展的眼光,从全局的高度,找准法院为地方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结合云和“小县大城”发展核心战略的实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在优化良好的司法环境、投资环境和法治环境上下功夫:一是优化良好的司法环境。构建重视、理解、支持和尊重审判工作的司法环境,就是要积极争取并自觉服从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法院自觉服从、服务大局和全社会重视、理解、支持、尊重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工作局面。二是优化良好的投资环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扣地方党委中心工作,特别是针对当前严峻而又复杂的经济形势下云和县木制玩具、轴承、阀门等重点行业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实效性,妥善处理涉企纠纷,在促进企业发展、规范中小企业退出市场机制、平等保护各方利益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三是优化良好的法治环境。延伸服务职能,加强调研、宣传和司法建议工作。帮助有关方面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做到合法、高效、有序,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在促进司法为民上有新突破

    要坚持将和谐司法作为法院工作的主旋律,关注民生,牢固树立一心为民司法理念,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亲民的措施,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的优质服务、人文关怀和司法亲和力,提高社会公信度。一是进一步构建大调解格局。将调解贯穿于立案、送达、庭前准备、开庭、宣判等诉讼环节,组织进行“送达调”、“答辩调”、“听证调”、“庭中调”、“庭外调”。同时延伸工作机制,主要是健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衔接机制,特别是要创新委托调解等载体,力争把我院的调解工作做大做优。二是进一步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将全程释法答疑制度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阶段,进行立案提示、判前说理、判后答疑、执行释明,向当事人讲清法律,摆明道理,帮助当事人消除法律上的认识误区,减少盲目的情绪对抗,有效促进社会和谐。三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要进一步优化诉讼环境,方便群众诉讼。要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助和救助力度;要加大依法调查证据和法官释明权工作;要通过设立巡回法庭或恢复人民法庭建制工作,并进一步做好巡回审判工作,切实解决偏远山区群众的诉讼困难。

    四、在推进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

    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改革创新理念,以人为本,并积极推出新举措,推进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发展。一是要按照建设一支既懂政治又懂法律的高素质法官队伍要求,重点提高法官队伍把握大局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把握法律精髓的能力。二是要按照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要求,加强“廉政文化、技能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等“四化”建设,重点是加强物质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彰显法文化精神,以达到“感染人、引导人、激励人、塑造人”的目的,让人民群众时时处处感受到法官“公正司法、严谨正直、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价值追求;通过深化各项措施,教育广大干警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确保守住廉洁底线。三是继续探索和完善科学的业绩考评机制,充分发挥业绩评估的激励和制约作用。要建立健全以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办法,科学合理地对各业务庭、室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不断探索和创新科学的业绩考评新体系。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恪守法律,秉公断案,为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经济发展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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