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2014〕29号
关于蓝丽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任命:
蓝丽芳同志为云和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试用);
曹志林同志为云和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试用);
王晓庆同志为云和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试用)。
院 长
云和县人民法院
2014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