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根治执行难问题,改变执行案件“累积―清理―再累积―再清理”的被动局面,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云和法院于2015年1月起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会上,方乃圣副院长就云和法院执行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提出在执行工作中,法院主要在“查、限、惩、联”四个字上下功夫。一是查,通过查人、查款、查车、查房、查其他财产,动态密集获取被执行人的各项财产信息,让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无处隐匿。二是限,依法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全力压缩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迫使其自觉履行义务。三是惩,充分运用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乃至追究拒执人的刑事责任。四是联,与社会各界,尤其是各协助执行部门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和执行联动机制,充分依托全社会的力量,提供执行线索,破解执行难题。
方乃圣副院长在发言最后提出:下一步,云和法院将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加强各改进执行工作若干意见》、《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积极开展“清积案、反规避、护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努力通过执行工作促进司法的公正,维护司法的权威,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要求与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