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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09-10-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和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云和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2008年工作回顾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2008年,我院收结案同比均大幅度上升,共受理普通案件2827(不计劳资纠纷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92%,办结273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91.4%,同时妥善处理民工劳资纠纷2032人次。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05件,审结103件,结案率达到98.1%。共判处犯罪分子14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18人。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抢劫、抢夺、盗窃、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努力发挥刑罚的教育和感化功能,其中免予刑事处罚5人,宣告缓刑63人,拘役8人,管制2人。创新青少年犯罪刑事审判模式,实行“圆桌审判”,营造平和的法庭氛围,减少诉讼对未成年人的消极影响。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职能作用,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和谐建设。受理普通民商事案件1670件,办结1636件,结案率达98%,解决诉讼标的总额达13037.75万元。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把诉讼调解贯穿于案件审判的各个环节,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年调解民商事案件1370件,调解率为59%。探索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构建民事大调解格局。

针对涉企业纠纷案件大幅上升的突出问题,按照省高院相关指示精神,我们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推进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创新工作方式,依法妥善、慎重审理涉企业债务、劳动争议等集团诉讼案件,努力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工作,多适用调解、和解等法律调节手段,尽可能维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妥善审理各类群体性案件42起,涉案标的总额近9000万元,同时,我院建立企业职工群体性案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共审结此类案件件,为2032位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527万元。有效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进法治云和建设。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审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撤销,合法的予以维持。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33件。同时通过开展行政诉讼法宣传、召开行政执法部门座谈会、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调研,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程序,进一步推动我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改革执行机制,加强执行监督,创新执行方法,“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041件,执结983件,案件执结率达94%。认真执行修订后的《民诉法》,强化执行力度,对有能力拒不执行的,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并视情形处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与公安、工商、国土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效能,合力破解执行难。如我院将执行信息纳入银行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公开被执行人失信记录,敦促其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的做法,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积案执结率、重点案件执结率两项指标均为100%,居全省法院首位。

二、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力求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一)大力推行审判公开。进一步完善以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推行庭前证据交换和证据展示制度,完善庭前准备程序,确保公平诉讼。积极探索繁简分流的诉讼机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69.3%。对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合同等案由单一、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简单的民事案件,运用速裁机制,努力提高审判效率。

(二)规范审判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法官业绩考评等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程序规范透明、资源配置合理、相互监督制约的审判管理机制,并实现审判管理数据化,通过对指标数据的量化考核,形成人人重视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审判管理效能的提高。全年一审案件上诉率为1.9%,比去年降低了五点二个百分点,上诉案件被市中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比例为0.02%,裁判准确率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审判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出台《关于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实施细则》,坚持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等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实现裁判权与委托权的分离。完善审委会议事规则,强化审判委员会委员职责,加强对审判和执行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着力点,努力关注民生、化解民忧。

(一)方便当事人诉讼。立案大厅集立案、导诉、传递诉讼材料、收结诉讼费用等功能于一体,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公开诉讼指南和开庭公告,安排导诉和值周庭长,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全年共救助困难执行申请人3.8万元,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01.56万元。

(二)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全年通过巡回审判审结案件183件,调解率达100%。工作中,注重在创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上下功夫,科学整合、合理利用诉讼外资源,强化协助调解员和执行联络员参与案件调解和执行工作,并通过采取一定奖励措施,积极推行委托调解,共调解委托成功简易案件21件。

四、不断强化法院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队伍素质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创新举措,强化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队伍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公正高效司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法官队伍业务素质。除鼓励干警参加高等学历教育和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外,我们坚持不懈地开展以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和庭审观摩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和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组织开展“听百庭,议百庭”活动,坚持从细节入手,逐项量化评分,不断总结经验,规范庭审行为。举办二期“法官论坛”,加强对审判实践中疑难问题的探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使“法官论坛”成为我院乃至全县有影响的学术组织。

(三)从严治院,不断强化队伍廉政建设。院领导班子切实落实《全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若干规定》要求,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带头抵制人情案、关系案。进一步健全廉政制度,努力构建“四不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拓展廉政文化阵地,坚持预防为主,大力加强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县法院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汇报,并紧紧依靠县委解决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监督法》,在专项报告、执法检查等具体监督活动中,为人大常委会提供全面、准确的材料。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对待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人大常委会督办的案件、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认真研究,落实专人办理并及时答复。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旁听庭审,保证司法权力的正确行使。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50余人次。重视人民陪审员作用的发挥,全年人民陪审员共依法履行职务人次。

此外,法院的信息、宣传、调研、统计、档案、法医、司法法警、思想政治、纪检监察等综合性工作继续保持在全市法院系统的先进行列,有力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法院坚决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审判职能,努力服务工作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是法院全体干警齐心协力、努力拼搏的结果,也是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官队伍整体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对司法工作的需要,队伍作风建设还应进一步加强;二是受贷款总量限制的影响,民间借贷活跃,引发的纠纷明显增加,在一定时期内法院的案件受理数还将维持在高位,审判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案多人少矛盾将更加突出;法院现有法官数量和司法能力不适应案件增长速度;三是执行工作面临诸多困难,“执行难”问题仍然突出;五是涉诉信访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我们将认真予以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09年工作安排

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重心,服务大局谋发展、司法为民促和谐、规范管理创一流、提升素质强根基,认真履行职能作用,为我县科学跨越发展发挥好法院的职能作用。具体要实现四个“新突破”: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服务工作大局上有新突破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密联系实际,继续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上下功夫,确保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占领思想阵地,指导人民法院工作。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理念,真正做到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感情认同,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认真思考、谋划人民法院工作;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理念,找准人民法院工作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真正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要置于大局中去思考,都要从有利于大局来把握;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人民法院确立工作思路、制定司法政策、谋划司法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的依据。要牢牢把握国家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更好地为“三农”工作服务。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推进和谐司法上有新突破

审判工作既要强调依法规范、于法有据,更要注重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准确把握、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法治原则,通过审判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创新有利于促进调解工作、增强法官调解积极性和调解能力的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机制,探索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探索行政诉讼协调制度,推行民事执行和解,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加大审执兼顾力度,继续完善解决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用足用好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手段,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力争有新突破。

三、全面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有新突破

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检验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继续做好立案大厅建设,注重延伸立案功能内涵,积极推行立案环节的调解速裁机制,推广支付令的使用,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方便当事人诉讼。要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依法处理好涉民生案件,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而发生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积极稳妥处理,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要努力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按照科学、畅通、务实、有效、便捷的要求,继续做好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和信访工作,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对合理合法的要最大限度满足,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在提升司法能力上有新突破

一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强化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推行院庭长办案、旁听庭审制度,对重大有影响、标的巨大、适用缓刑免刑等重大案件,建立健全院庭长监督审核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每日常规督查与每周民主随机抽查想结合的大督查格局。二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鼓励干警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促进知识更新,提高司法能力,重点要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要着重加强队伍调研能力建设,增强法官从审判实践中发现提炼共性问题,并进行分析研究,建言献策的能力。三要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弘扬“尊重法律、追求正义、勤学进取、敬业负责、和谐包容”的法院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催人奋进,新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向共和国60岁生日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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