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年3月日在云和县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云和县人民法院院长 蓝金法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积极深化法院改革,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为建设“平安云和”、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7年工作回顾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各项审判职能
一年来,我院把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1468件,比上年度增长50.1%,审、执结1413件,比上年度增长44.6%。
(一)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31件,审结130件,判处罪犯173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35人。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抢劫、抢夺、盗窃、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坚持惩罚罪犯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把案件质量关,依法对1名不构成犯罪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共为10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予以从宽处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工作,坚持寓教于审,同时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缓刑犯和归正人员帮教措施,通过司法延伸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二)加强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67件,审结946件,解决诉讼标的额8052.95万元。注重对权益受损方和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共审结追索劳动报酬、伤残赔偿金等案件53件,为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142.7万元,为交通、工伤事故等受害人追索赔偿金229.12万元。
进一步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司法原则,以定纷止争为目标,完善调判结合的工作机制,强调将调解贯穿于民商事审判程序的各个阶段,加强立案、庭前、庭审等环节的调解工作,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由处分权,促成当事人息诉止争。出台《关于加强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积极探索覆盖诉讼全过程的调解工作机制,推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实现良性互动。同时通过加强和完善巡回审判工作等途径拓展工作领域,服务新农村建设。全年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61%,使民商事审判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化解纠纷、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在办理行政争议案件过程中,注重行政和解工作,既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司法审查权,对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共审查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39件。其中计划生育处罚案件6件,涉案标的额共计116974元,除申请人主动放弃的24924元外,其余92050元全部执行到位,有效执结率为100%。
(四)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司法建议工作,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优势,利用巡回审判载体,采取就地办案、法律咨询、印发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推动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模拟法庭”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四进”活动,2007年共开设“模拟法庭”四场,受教育人数近2000人。结合司法实践,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的司法建议。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5份,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予以落实。
二、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一)进一步创新为民服务机制,做到有诉必理,努力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简化审批手续,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依法对困难群众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全年为70余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近22万元,同比增加51%,保障当事人依法及时行使诉讼权利。规范司法救助基金的管理,对因交通、医疗事故等导致生活困难,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申请人及时予以救济,共对28位确需救助的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7.7万元,体现司法的和谐与人文关怀。以争创“全省法院立案大厅文明窗口”为契机,推动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软、硬件投入,实行立案、信访、导诉、收费、查阅裁判文书“一站式”服务,努力把立案接待大厅建成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体现公正效率、展示良好形象的诉讼服务窗口。针对云和地处山区,偏远农村交通不便,一些当事人参与诉讼困难的实际,我院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实施意见》,改以往固定日巡回审判方式为弹性更大的随时巡回审判方式,在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联络点,聘请联络员,通过更为灵活、高效、便捷的巡回审判工作,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减轻人民群众的诉讼负担。全年通过巡回审判和庭前速裁审结案件184件,调解率达100%。
(二)进一步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实现公正司法,努力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加强审判流程管理,规范审判程序运行。放权制衡,正确把握法官自由裁量权。强化和明确院、庭(局)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职能,尽最大可能地规范法官对案件的自由裁量权。修订《关于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继续推行判后答疑释理制度,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听证制度在执行、申诉复查等工作中得到进一步推广。完善特邀司法监督员联络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特邀司法监督员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继续实行给诉讼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实施《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规定》,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建设,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37件,实现人民陪审员履职陪审与监督的双重效果。2007年,上诉案件被二审改判率为0.15%,发回重审率为0.15%,案件裁判准确率为99.7%,体现了较高的审判质量。
(三)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力克执行难,努力让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对内注重加强规范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加强执行权的制约,完善立执、审执分离、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及委托评估拍卖事项与实施权分离,形成既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规范执行运行机制;注重审执兼顾,在立案、审判环节依法做好财产保全等工作,为生效裁判的顺利执结打好基础。不断拓展执行手段和方法,采取媒体曝光、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惩戒性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共有26名被执行人被媒体曝光,3名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有2名被执行人涉嫌妨害执行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外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央〔1999〕11号和政法〔2005〕5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法院实际,进行专题研究,提请县委下发《云和县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试行)》,成立县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落实,加强与公安、工商、国土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初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机制互动的工作格局,极大地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发展。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316件,完成执行标的额达3585.03万元,案件执结率为96%。
三、注重教育,强化管理,认真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增强司法能力、推动法院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重视思想教育,端正司法理念。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队伍现状,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规范化建设同落实“三项承诺”相结合,努力解决干部队伍在宗旨、理念、思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提高队伍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水平。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的司法决策能力。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干警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建设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廉洁型、节约型的审判机关。
(二)创新培训载体,着力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定期组织法官开展庭审观摩,并召集全院审判人员和人民陪审员进行座谈评议,有效促进法官驾驭庭审、预测应变、协调调解、认证分析、说理释疑、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的提高,较好地发挥了指导示范效应;推行裁判文书差错通报和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制度,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提升裁判的公信力;利用法官论坛、庭务学习会等载体,组织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或对新、难案件集体“会诊”,发挥资深法官庭审经验引领作用;加强调研工作,培养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文风,做到立足审判搞调研,抓好调研促审判。2007年,全院干警共撰写调研文章42篇,有19篇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我院干警撰写的《从有利于新农村建设谈巡回审判模式构建》一文,在2007年全市法院学术调研评比中荣获一等奖。
(三)强化日常巡查,转变审判作风。对照《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主要工作要点》等工作纪律和要求,采取深入办公场所明查暗访、与干警谈心、接待来访当事人、巡视开庭和通过监控系统监督庭审等方式,重点巡查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着装礼仪、庭审礼仪、接待礼仪是否规范、上下班是否准时等情况,促使法官司法行为趋于规范,司法形象不断提升。
(四)加强廉政建设,改善法官形象。进一步健全廉政制度,努力构建“四不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细则,做到权责分明、奖惩严明。拓展廉政文化阵地,坚持预防为主,大力加强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规守纪情况的日常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效地纯洁法官队伍。大力开展争优创先活动,激励广大干警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宪法原则,正确处理好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与依法独立审判的关系,不断强化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健全接受人大监督各项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部署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我院就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后又及时召开贯彻审议意见的专题会议,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主动性,把规范诉讼收费、降低诉讼门槛作为落实“和谐司法,一心为民”的重大举措,逐一加以落实。同时,注重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视察工作和旁听庭审等方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荣获集体二等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集体、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司法警察专业技能考核优秀单位等五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整体工作在全市综合考核评比中获一等奖,18人次获得省、市、县三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和县政协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是法院全体干警齐心协力、努力拼搏的结果,也是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法官队伍整体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构建和谐社会对司法工作的需要;随着形势发展变化和物权法等一些新的法律规范实施,还将呈现新的诉讼高峰,案多人少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执行难”问题在短期内还难以根本解决,司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收案数量和办案成本大幅上升,诉讼费收入大幅降低,虽然中央和省财政加大对法院经费补助力度,但办案经费总体趋紧状况依然存在。这些问题都在不同程度地制约着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对此,我们将认真予以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08年工作安排
2008年,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深入实施“小县大城”的发展战略,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规范司法,提高质量,服务大局,促进和谐,积极推进“平安云和”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创业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
一、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精心谋划司法工作。我们将从全局战略的高度,把学习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要把全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十七大的精神上来,努力使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过程转化为广大干警自觉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的过程,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二、以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为首任,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刑事审判要进一步强化稳定意识,坚决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破坏社会治安、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民商事审判要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着力点,坚持调判结合,加强审执兼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调解贯穿始终、适时依法判决、最终有利执行”的民事审判和执行对接工作机制,平衡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健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互动工作机制,深化委托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行政审判要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要求,加强行政协调工作,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充分发挥其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执行工作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动机制的效能和作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案件的有效执结率。
三、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十七大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在法律的框架内,积极稳妥地推进审判流程改革、庭审方式改革、案件评查改革和执行运行机制改革。强化诉讼调解,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尝试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积极探索行政非诉案件执行新机制,改善执法环境,缓解执行难。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规范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审查工作。健全审判质量评查机制,进一步提升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扩大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作用。
四、以践行司法为民为主线,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司法工作的基本职责。要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努力践行“三项承诺”,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各项措施,切实把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认真贯彻司法救助和执行救助有关规定,提高工作透明度,保持和加大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不断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巩固、完善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行简易案件速裁、诉讼指导、判后答疑、巡回审判等一系列便民、利民制度和措施,提高办案效率,方便群众诉讼;严格落实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处理涉诉信访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处理涉诉信访的力度,狠抓责任追究,搞好源头治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
五、以提升法院形象为目标,不断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继续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院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司法能力,做到精审判,善协调,会管理。把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和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继续完善巡视督查工作制度,加强对制度落实的检查、督导工作,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诉讼调解的能力和撰写裁判文书的能力。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探索建立具有法院特色的廉政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为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振奋的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法院工作继续推向前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