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商银行杭州艮山支行依据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执行证书向云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梅某某、江某某归还因购车透支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92627.56元。云和法院受理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类案件尚属首次,此案公证债权文书又包含车辆抵押合同,案值金额大,为此,云和法院执行局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的要求,对该案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中可能碰到的情况进行审查、评估后决定予以执行,并对抵押车辆采取了强制措施。
云和法院执行局认为,目前,利用牡丹卡透支借款融资类纠纷居高不下,此类纠纷通过公证后直接进入执行程序不仅可以充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下一步,云和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做好车辆拍卖工作,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